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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主办“审级制度的功能及其实践展开”研讨会

发布日期:2024-04-27  来源:法学院   文/图:范馨允 审核:叶敏

4月26日上午,江南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审级制度的功能及其实践展开”研讨会在无锡市鲁能万豪酒店召开。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杨秀清,南京师范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刘敏,国家法官学院原副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李晓民,法律出版社翻译与出版研发中心执行主任朱峰,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法学博士陈靖宇应邀出席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江南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君柏,副院长叶敏,教师徐钝、高岩、郭楠、李硕、赵峰,科研秘书张柯以及20余位研究生代表,会议由叶敏主持。

会议伊始,叶敏介绍了各位与会嘉宾并表示诚挚欢迎。王君柏为会议致欢迎词。随后,陈靖宇做主题报告《上诉制度功能的理论与实践、危机与应对》,陈靖宇首先对审级制度中的司法实践经验进行了总结,提出上诉制度最核心的功能是纠错、统一法律适用,并强调了上诉制度安排与实现上诉制度功能之间的关系,即上诉制度统一裁判标准功能的实现的原理是“通过判决统一判决标准”;又分析了我国实践界与理论界对审级制度功能的认识分裂,并提出改革完善的建议——转变指导思想,在工作机制上进行改良,改革完善上诉程序的程序机制,建立三审终审制等。杨秀清教授对陈靖宇的主题报告表达深刻赞同,并延续前一主题做了“司法改革背景下的民事再审制度”的报告,主要从民事再审制度的演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对民事再审的影响、申请再审事由的适应三方面进行了阐述。

研讨会第二阶段,刘敏教授做主题报告《审级制度确立的根本原因及基本原理》,提出保障当事人的诉讼基本权(裁判请求权)是构建审级制度的根本原因,对于如何构建审级制度,刘敏教授则提出应当遵循程序相称原理、程序选择权保障原理、系争外利益保护原理三个基本原理。之后,叶敏教授做了主题报告《互联网法院的改革进程与审级制度探讨》,简要介绍了我国互联网法院的发展历程及其审理的优势,分析了互联网庭审程序构建中存在的主要风险,并结合国内在线仲裁的案例和国外的在线审判经验,对互联网法院的审级制度上的特点及问题进行了探讨。

最后,参会人员开展了自由交流与讨论。李晓民首先分享了对上述主题报告的感悟与会议意义,并高度肯定了陈靖宇的专著《民事上诉制度的功能与实践》进行了高度评价。朱峰则着重强调了本次会议中涉及的法律学科的研究方法,提出要发现、尊重司法改革中的科学与规律,逐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并介绍了法律出版社卓越法官文库系列图书的重要意义与学术价值。徐钝提出了诉前调解制度中的实践问题,存在当事人被自愿调解等现象,陈靖宇则结合案多人少的实际问题与群众实际需求之间的矛盾进行了解答。专家学者们也对法学院研究生同学的提问进行了答疑解惑,让参与的同学们收获满满。

本次会议汇聚了民事诉讼法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各项主题报告内容丰富细致,涵盖了上诉、再审、互联网庭审等民事诉讼领域的重要法律制度,为参与的师生提供了一场高质量的学术盛宴,不仅展现了审级制度相关的前沿理论,更提供了司法实践层面的独特视角,拓展了未来的研究思路,搭建起了理论界与司法界有效交流的桥梁。

研讨会现场

王君柏致欢迎词

陈靖宇进行主题报告

杨秀清进行主题报告

刘敏进行主题报告

阅读( (编辑:缪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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