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3日上午,第38期分党校培训课第三讲在设计学院报告厅举行。本次党课的主题是“如何理解《共产党宣言》”,由马克思主义学院陈永杰教授主讲。
陈老师首先提出了三个课前问题:第一,马克思是个称职的先生吗?第二,共产党员的标准是什么?共产党员能不能有自己的利益追求?第三,何为共产主义?共产主义社会能实现吗?共产是否意味着我们不能拥有自己的私人财产。接着陈老师就在下面的学习中,将党课分成四个部分,先后解释了这些问题。
在第一部分中,陈老师简单介绍了马克思的背景和理论贡献,以及马克思主义的当代境况,其间,陈老师用马克思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告诉同学如果选择的是为人民工作的职业,那么这时候我们所享受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这也解释了第一个问题,马克思是否是一个称职的先生,在马克思的心目中,为人类工作才是他心目中最重要的人生任务。陈老师还特别指出希望各位同学不要只从自己个人角度去看待问题,学会接受不同的观念才会让我们的思想更加缜密。
在第二部分《共产党宣言》的时代背景中,陈老师指出当今许多大学生的个人发展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并借个人发展的困难说明民族与社会想要获得发展的更高难度,以进一步说明《共产党宣言》本质上是一本写给过去渴望逃离资本剥削却毫无头绪、缺少指导的奴隶和农民的“指导手册”。
第三部分陈老师介绍了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他借用黑格尔的话告诉我们,一个国家的制度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该国经过长时间的历史沉淀而逐渐形成的较为合适的意识存在。而现实中却有许多哲学基础浅薄的人信口雌黄,不顾历史随意比较各国制度。并借此提醒同学学会思考,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理解观念的东西。
最后一部分是《共产党宣言》的核心思想。这一部分中,陈老师解释了最后两个问题:第一,共产党员并非是需要无私奉献私人财产的人,只有学会利己,才能利人,这就是所谓“同情”,即共同感情,要懂得推己及人,只有在了解自己之后才能了解他人。这才是马克思对党员的要求,党员所有正当且合法的利益追求是完全没有问题的。至于何为共产,我们是否能实现共产,陈老师告诉我们,马克思早就在《共产党宣言》中解释了这一问题,共产其实是我们进入下一发展阶段前的一个环节,共产主义实际上为一种动态的存在,而所谓发展从来就只是一个永不停止的过程。
第三讲党课最终圆满结束,陈老师用他丰富的知识和信息储备使各位同学受益良多,相信这一期党课会让党员们获得一次极大的心理蜕变,更加坚定成为一名好党员的决心。
陈永杰教授主讲党课第三讲
党课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