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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举行职称申报新条例解读会

发布日期:2021-11-10  来源:药学院   文:葛玲 图:张健生 审核/陈霞雯

11月8日下午,药学院举办我为师生办实事——《江南大学教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例》解读会。邀请人力资源处王宇灏老师为大家解读了2021年发布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例相关内容,药学院相关教师参加了会议。

首先,王宇灏从职称文件修订背景及其思路、修订变化及其说明、修订后新条例介绍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此次条例修订的思路是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特点制定相应的评价指标,在指标体系设计时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破除“五唯”倾向,进一步强调了师德考核的基本要求,明确师德考核及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针对修订后的新条例,王宇灏结合以往职称申报的案例和经验,对标新标准、新变化和新情况进行了重点解读,同时就评审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及注意事项进行了细致的讲解。

随后,教师们就条例适用时间、教学要求、科研经费、连续申报等内容进行现场咨询答疑。通过对条例内容的深度解读和重点分析,教师们对新的考核标准有了更加准确的理解,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和学校在选人用人方面的政策精神,明确了下一步努力的方向。

本次政策解读会是校院两级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的具体举措,是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的一次具体实践,将提升教师在职称申报过程中材料准备的精准度和完整度,增强了教师们职称申报的自信心,受到教师们的欢迎。

职称申报新条例解读会现场

阅读( (编辑:葛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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