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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新闻就“意定监护”法律问题专题采访我校教师

发布日期:2020-11-28  来源:法学院   文图:帕日旦木 审核:张慧琪

11月28日,我校法学院副教授李欣就“意定监护”问题接受央视新闻1+1的采访。

近日,“老人300万房产赠予水果摊主”事件在网上引起广泛热议,今年11月,老人家属通过媒体得知此事后提出质疑,上海普陀公证处回应:反复确认后办理。李欣对此事件中的家属异议和公证处回应、意定监护、意定监护和房产赠予的关系以及意定监护的适用人群等方面的问题,回答了主持人白岩松的提问。对于意定监护如何防止被“有心人”利用的问题,她表示用公证模式来做意定监护,对于公证机关的考察来说是一个很好的证据。

据悉,2013年,意定监护作为一种监护形式,首次进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赋予老年人根据自己意愿预先选择监护人的权益。2017年实施的民法总则把60岁以上老人扩展到18岁以上所以成年人。同年,全国意定监护的首个生效案例出现在上海。2017年的民法总则,以及新颁布的民法典也给予了确认,2021年1月1日民法典也会继续确认实施这件事,适用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即除了近亲之外,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没有血缘关系也是可以的。“意定监护的兴起最主要还是因为人口老龄化,此外意定监护也不仅仅是针对于老年人,一些中年人也需要,比如丁克家庭、单身青年、夫妻感情不和的家庭等,这个制度适用的人群是非常广泛的。”李欣副教授这样说。

李欣,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民法、婚姻家庭法以及监护与信托法。先后参与和主持多项科研项目,其中包括刚进校就获得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发表一系列高水平论文,出版《私法自治视域下的老年人监护制度研究》和《老年人意定监护之医疗与健康代理制度研究》等学术著作,担任《老年法学》副主编,《婚姻家庭继承法学》和《当代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婚姻家庭法比较研究》编委。

李欣副教授就“意定监护”问题接受采访

阅读( (编辑:帕日旦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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