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上午,法治无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院在江南大学法学院316会议室召开《无锡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立法起草工作动员会。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沈仲良进一步重申了制订《无锡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的重大意义,市委书记黄钦和徐劼副书记对此项工作的开展进行了专门批示。沈仲良指出国内尚无系统、全面的相关条例,提出将相关工作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的计划。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徐竹芃鼓励大家群策群力、努力制订一部高质量的城市社会治理立法,并对下一步立法工作进行了部署。市域办专班负责人唐明刚、市委政法委研究室主任邵磊、市委政法委法治处处长俞迪淼、市域办专班四级调研员黄建华参加会议,对《无锡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具体起草工作提出较多富有建设性的具体建议。江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杨杰表达了法学院坚定支持《无锡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立法工作的立场,并对立法工作提出指导性建议。江南大学法学院王君柏副院长(主持工作)分析了条例立法工作的难点,对条例立法工作进行进一步展望,并表达了对条例立法工作予以支持的态度。最后,江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徐钝博士进行了表态性发言,既认识到条例起草任务的挑战性,也表达了迎难而上、力求精品的决心。
《无锡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的起草与制订,代表着法治无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院工作向纵深方向推进,期待一部优秀的市域社会治理立法成为市校良好合作的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