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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非事业编制(人才派遣)管理岗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08  来源:人力资源处   人力资源处

江南大学坐落于太湖之滨的江苏无锡,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与人才强校战略,致力于建设世界知名、中国一流、江南风格的研究型大学。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本着公开平等、择优录用的原则,学校将陆续开展管理岗、其他专技岗(含财务、医护、编辑、实验等岗位)的公开招聘,本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岗人员。

一 、招聘岗位

管理岗(一):机关部门、学院、直属单位管理人员 22名;

管理岗(二):离退休党工委、离退休工作处管理人员1名。

二、用人方式

一般按非事业编制人才派遣(劳务派遣)方式聘用,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者经学校审议后可按非事业编制校聘二类(人事代理)方式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学习意识和创新意识;具备较强的工作执行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应用软件;

4.品学兼优,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者;

5.本科年龄不超过25周岁,即199811日(含)后出生,硕士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即199511日(含)后出生;博士年龄不超过32周岁,即199111日(含)后出生;

6. 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时间为202281日至2024731日;

7. 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回避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岗位其他条件

管理岗(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

管理岗(二):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2023118日至20231120日,应聘者登录江南大学招聘系统(http://zp.jiangnan.edu.cn)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报名),本批次两个岗位不得兼报。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报信息,材料填写不全者视为放弃报名。报名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将不能更改。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须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并严格按要求将材料电子版上传至附件(附件格式jpg,大小控制在5M以内),个人信息及相关表格信息应填写完整,个人经历须保持连续。信息填写不完备、未按要求上传附件、提供虚假信息或不实附件、隐瞒有关情况,造成不良后果者,学校将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将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

2.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酌情核减或核销岗位。

(二)资格初审

学校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择优确定进入初试人员名单,并通知应聘者。

(三)现场报到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需到江南大学进行现场报到,现场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四)初试

学校组织初试(机测),初试成绩将在初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江南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应聘者可根据准考证号进行查询。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

(五)综合考核

1. 材料审核:应聘者须按附件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详见附件),材料不全者不予通过审核,取消进入综合考核的资格。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写作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江南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进行公布,应聘者可根据准考证号进行查询。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不超过拟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3.体检与心理测试: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环节者,须至江南大学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130元,个人自理),并参加心理健康测试。

4.面试:学校组织面试,具体形式、流程安排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考核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六)拟录用

根据应聘者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江南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示。

(七)综合考察

1.思想政治考察: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察。

2.实习考察:拟录用人员须参加为期一周的岗位实习。

3.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其它经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

(八)录用

思想政治考察及实习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应届生签订三方协议)。被录用人员及时办理入职,由学校统一安排工作岗位。

五 、招考纪律

1.应聘人员在报名、考核、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隐瞒事实及违纪违规行为的,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

2.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应聘人员须准确填写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录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办理入职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办理入职手续后,在1个月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2个月);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 、其他事项

1.学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1800

2.考试时间:预计于202312月上旬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咨询方式:

人力资源处:周老师、叶老师,电话:0510-85328720、85913152,邮箱:jnfzr@jiangnan.edu.cn。


江南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3118


阅读( (编辑: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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